新京报讯(记者张静洲通讯员戴晶晶)我个人买了一辆卡车,但不符合国内货运业务资格。获得订单的唯一途径是以具有运输行业资质的单位名义注册卡车。有些人雇用司机来运输货物。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,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由谁负责?近日,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。曹先生没有任何运输行业从业资格,因此购买卡车后,将其注册到A公司名下,并聘请白先生作为卡车司机,处理日常货物运输。有一天,白先生在驾驶卡车时发生交通事故,受伤了。交警认定,白某对这起事故没有责任。白先生随后申请承认工伤保险,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承认。经查,A公司对白先生的伤害负有工伤保险责任。 A公司对此不服,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。理由是A公司与受伤员工不存在雇佣关系。曹先生独立经营,自负盈亏,未以A公司名义开展业务。通州区人社局认为,事故发生时,A公司是白先生交通事故涉案车辆所属单位,应为白先生受伤办理工伤保险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事故中白先生所受伤害是属于其所属部门负责工伤赔偿的情况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,工伤保险及其下属单位还负责办理工伤保险。本案中,虽然白先生与A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,但根据上述规定,白先生所受的伤害可以作为A公司工伤保险的责任。因此,法院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,并作出判决,驳回原告A的诉讼请求。一审判决后,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,目前该裁决已经生效。编辑刘谦 校对张彦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