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云南省麒麟传媒报道,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2月15日发布关于关某某拒服兵役联合处罚的通知:关某某(男,彝族),曲靖市桂林区慈营镇人。 2003年1月出生,2025年9月在曲靖市麒麟区入伍,在火箭军某特种部队服役。关某某入伍后,怕苦怕累,产生消极思想,以各种理由拒绝服兵役。即使多次与军方、区征兵办、市军部及家属坦诚交谈有关拒服兵役的政策规定及其严重后果,他仍拒绝服兵役。 2025年11月18日,关某某退伍。关某某拒绝任职这支军队性质严重,造成了负面后果。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密性,加强国防建设,警示教育当地应征青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解决应征入伍军人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》、《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对关某给予如下处分。政府将于2025年取消某某先生拒绝服兵役的征兵优惠,并处以应征入伍家属优惠待遇四倍的罚款54374.4元。 2、不得担任公务员或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管理的职工。 3.在“服兵役资格”栏内永久写上“拒绝服兵役”f 个人的家庭记录。 4.学生自政府处分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或复学手续,两年内不得出境。 6. 作为反面典型,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你拒绝服兵役的情况及其后果。